如您不希望自身住址資料公示,可申請隱匿第二類謄本的部分住址,僅顯示段(路、街、道),或前六個中文字,讓有心人士無法窺探所有權人完整之住址。
申請方式
謄本範例
第二類謄本有無申請住址隱匿對照範例。
◎土地登記規則第24條之1
◎核發土地登記及地價資料謄本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