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新訊》私法人經內政部許可買受並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辦竣且已限制登記註記之建物,擬以合意解除契約方式返還原出賣人,仍須受5年不得移轉之限制一案。

私法人經內政部許可買受並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辦竣且已限制登記註記之建物,擬以合意解除契約方式返還原出賣人,仍須受5年不得移轉之限制一案,請依內政部函示辦理,詳細內容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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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內地字第1120267861號.pdf

管理人: 第一課研考
管理單位: 第一課
建立日期: 2024-03-14
更新日期: 2024-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