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新訊》有關申請繼承登記如有繼承人拋棄繼承,得提出司法院網站「家事事件公告專區」查詢結果,作為法院准予備查之證明文件一案

有關申請繼承登記如有繼承人拋棄繼承,得提出司法院網站「家事事件公告專區」查詢結果,作為法院准予備查之證明文件一案,業經內政部11127日台內地字第1110260691號函釋示,詳細內容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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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208函轉繼承人拋棄繼承,得提出司法院網站「家事事件公告專區」查詢結果,作為法院准予備查之證明文件一案.pdf

管理人: 第一課研考
管理單位: 第一課
建立日期: 2022-02-08
更新日期: 2022-02-08